東莞市府被控掩蓋訊息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被判囚六年的山東訪民冀中星,控告廣東東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訊息公開法定職責糾紛一案昨日開審。冀中星的代理律師要求東莞市政府公開當年案件資料,但東莞市政府代表稱,已交由東莞市公安局處理回覆。法院擇日宣判。

父兄等40人旁聽

該案昨早九時半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審訊歷時一個多小時,現場約有四十人旁聽,包括冀中星父親、哥哥。冀中星的代理律師劉曉原,要求東莞市政府公開交代冀中星○五年被毆打致殘的的資料。但出庭的東莞市政府兩名工作人員在庭上答辯,堅稱政府已將資料交由東莞市公安局處理回覆,符合手續。

冀中星當年駕駛「摩的」(非法運營車)搭載的乘客龔明照亦有到場,稱冀中星當年是被治安隊員群毆,而非東莞市當局所指的車禍受傷,當時自己亦被打傷。劉曉原稱,當局必須履行訊息公開的職責,以及清楚交代冀中星致殘的真正原因。另開審前,一批冀中星的支持者和訪民到法院外拉橫額聲援,但遭現場公安阻止。

冀中星稱,○五年在東莞駕摩的時遇到警方查車,遭七至八名治安隊員暴打致終身殘廢,惟上訪多年不果,才作出激烈行為。他十月因爆炸罪名成立,在北京被判囚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