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魚翅已不僅是人道的問題,在美國加州已成為政治角力的議題,更加成為了備受關注及質疑的種族歧視問題。美國加州禁魚翅提案前年獲州議會通過後,本年七月一日全面禁止入口,銷售及藏有魚翅。華人社區的反對行動不斷,一項獲得聯邦司法部支持的上訴於明年一月起行,若上訴成功,加州居民將可重新准許售賣及進食魚翅,對於政客利用魚翅所發動的政治運動,產生一定的影響力。
加州部分餐館用燕窩及花膠羹代替魚翅湯,小部分更提供日本急凍「象魚翅」。飲食業人士表示:「部分食肆以往用象魚翅混入鯊魚翅中,兩者分別不大,但象魚翅較硬,不及鯊魚翅可口及矜貴,但一些客人都願意一試。」
三藩市華埠一家專營魚翅加工及批發的公司,已關閉整個加工部門。東灣屋崙華埠一家魚翅海味專賣店關門大吉。「華埠街坊會」創會人李兆祥說:「自從年初禁止魚翅入口以來,三藩市灣區四家魚翅入口商的損失共約三千一百萬港元。」一中餐集團負責人劉健時表示,禁令實施後,集團生意額下降一成。他說:「我反對禁令並非為錢,我覺得法案針對華人,針對我們的飲食文化。」
禁魚翅法案獲大量環保組織支持,提出法案的華裔州眾議員方文忠否認法案針對華人社區。包括李兆祥等加州各界華人組成關注權益組織,對法案提出上訴,獲聯邦司法部向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庭發信支持,明年一月審訊。
聯邦司法部指,聯邦法例禁海上切割鯊魚鰭,但沒禁食用魚翅,州法例不能凌駕聯邦法例。
李兆祥指提出禁令的理由混淆視聽,利用一些不在美國境內發生的捕鯊影片,剪輯一些漁民割魚翅後,把鯊魚丟回大海的殘暴鏡頭。但事實上以上情況從未在美國境內發生。李說:「相信聯邦司法部對我們的支持,有助我們獲勝。」 他續說:「如果不禁止捕鯊及出售鯊魚油,為甚麼只禁魚翅,這是充滿歧視。」有市民表示:「魚翅不是常吃的食物,但有點不服氣。」居民林老太認為吃翅是華人喜慶節日一部分,現在惟有回台灣吃個夠。
駐美國記者徐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