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記者抗拆遷 妻遭剝光羞辱

湖南《三湘都市報》記者戴鵬一家因拒絕拆遷,昨晨與家人於長沙市家中被拆遷人員抬走進行強拆,戴被帶走單獨禁錮及毆打,其妻子鄒靜慘遭一名陳姓社區書記脫去上衣及褲子羞辱;而其父母、岳母及一歲的女兒亦同被非法拘禁,最終由長沙天心區委宣傳部介入,戴鵬一家才獲釋放。

《三湘都市報》記者戴鵬位於長沙市天心區裕南街杏花園社區的住房,早前被納入拆遷範圍,其家人及附近居民一直拒絕搬走。昨晨八時許戴在微博發文求救,稱二百多名由拆遷辦、民工及巡防隊員組成的拆遷隊伍,於未有相關文件下闖入其家中,並將一家大小抬走。

拆遷人員被指將戴鵬強行帶上一輛白色客貨車,期間更對其毆打,及後將其非法拘禁於天心區寶塔山內,並派出廿多人看守。而戴的妻子鄒靜,戴的父母、岳母及一歲的女兒亦同被非法拘禁,其中鄒更在杏花園社區書記陳浩如帶頭下,慘被脫光上衣,並扒去褲子,極盡羞辱。

警方拖延未受理投訴

戴的同事鄒麗娜及湯霞玲因發現其未有上班,獲悉戴被強行帶走,遂前往寶塔山要求放人,被陳浩如出言威脅,更將他們的手機砸毀及毆打眾人。最終於兩人的堅持下,由天心區委宣傳部副部長龔承平介入事件,戴鵬一家才獲釋放,惟眾人回到家中發現已成廢墟。

戴與家人於殘骸中搜查,發現其電腦、相機、妻子及岳母的珠寶首飾不翼而飛。戴於昨午向警方報案,舉報包括陳浩如在內參與強拆的人員,非法拘禁老人、兒童及猥褻婦女,故意人身傷害及損害公民財物,瀆職及濫用公權力等罪名,惟警方拖延多時仍未受理。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