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酗酒者僅三成
水牛城分校的研究員首先確立「酗酒」定義為每次最少飲六杯以上酒精飲品,或飲得酩酊大醉。研究員發現,夫妻二人同為酗酒者的離婚率,與夫妻均不飲酒的離婚率相同。但在只有一位伴侶較愛喝酒的夫妻中,有近五成走上離婚路,其他伴侶的離婚率僅三成,這意味「酒」並非夫妻間離婚的主因,夫妻間不同的飲酒習慣,才是「婚姻殺手」。
負責今次研究的教授倫納德(Kenneth Leonard)指:「研究結果正好為『夫妻其中一人酗酒,會容易導致離婚』這個通論,帶來實質的數字及證據。」研究員推斷夫妻同為酗酒者,或能較易容忍伴侶有酗酒及因酗酒衍生的行為,但警告這可能會對其他家庭成員,帶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