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控東莞政府 法院受理

【本報綜合報道】發生在今年七月的北京首都機場引爆炸彈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昨公布受理案中被告、日前被判刑六年的山東訪民冀中星上訴。冀中星的代表律師表示,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冀起訴東莞市政府不履行政府訊息公開法定職責、拒絕公開冀被毆打致殘的覆查結論一案。

機場爆炸彈案提上訴

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昨日發布消息指,冀中星於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後,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法院審查案件的上訴材料後,認為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決定立案受理。

對於冀在庭上曾指因不滿○五年被東莞治安員暴打致殘而犯案,東莞市政府早前就冀被毆打致殘案進行覆查,但當局未有回覆。而冀申請公開訊息被拒後,早前透過冀的代表律師劉曉原分別向東莞市政府及廣東省公安廳提出行政訴訟,而冀的代表律師昨收到東莞中院通知,指已受理有關案件。但廣州中院則在前日電話通知劉不會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