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刀殺人 台漢維持判囚終身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最高法院前日就一宗恐怖殺人案作最終宣判,駁回被告的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案中的陳姓疑兇因誤信女友遭人性侵,憤而持刀在新北市街頭將被指性侵女友的男子,狂斬四十多刀致其當場慘死。疑兇行兇後因怕死者會化成厲鬼回來「索命」,兇殘地將死者雙眼下眼皮割下。

法院判決書指,廿一歲男子陳忠恕因誤信十五歲女友遭邵姓男子性侵,去年一月得知女友和邵外出唱K玩樂,於是要求女友將邵騙至附近便利商店,又找來兩名同齡友人在附近埋伏。兩名友人先用安全帽將邵打至不支倒地,陳則用長刀狂砍邵的頭頸,戳穿其心肺,又剁爛咽喉,並砍斷雙手手腕,手法極度兇殘。

憂死者變厲鬼割眼皮

身中四十二刀的邵當場身亡,但陳仍未收手,因迷信民間習俗,擔心邵化成厲鬼回來「索命」,竟割下邵的雙眼下眼皮,行兇過程全被一名途人用手機拍下。陳在案發後三小時到警局自首。

全案一審時,新北地方法院指陳未辨明女友聲稱遭性侵的事實就當街殺人,是泯滅人性,但考慮他自首,酌情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兩名涉案友人分別判監十四及十五年。陳之後上訴,經二、三審,最高法院前日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