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北京機場訪民囚6年

今年七月發生的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昨一審宣判,因被東莞治安員打致殘廢而犯案的山東訪民冀中星,因爆炸罪名成立判囚六年。法院批評冀中星採取極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但因他在案發時叫其他人遠離,事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予以輕判。冀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但其家屬及代表律師均認為判決不公,其兄更揚言:「傾家蕩產也要為弟弟討回公道!」

現年卅四歲的冀中星昨早乘救護車抵北京朝陽區法院,在擔架床上接受兩小時庭審。法院認為他採取極端方式,在公共場所故意引爆炸藥,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爆炸罪,但由於他案發時叫其他人遠離,未造成嚴重後果,故輕判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維權應合法理性

冀的辯護律師劉曉原斥法院從重判刑,且認定事實不清,冀無意引爆炸藥,只是擔心警方搶去炸藥時不慎引爆。他又指法院未考慮爆炸案的誘因,「如果他當年沒有遭到毆打致殘,八年投訴不得解決,也不會有這個案件發生。」冀中星的兄長冀中吉亦不滿判決,揚言會上訴,更稱要打他弟弟的人付出。

法院其後在官方微博稱,公民維權理應通過合法、理性、有序的方式進行,任何人不得以維權為名,侵害他人權利。

昨早開庭前,法院外聚集了數百名訪民,他們高舉「中星無罪」的橫額並高叫口號,大批公安及保安人員維持秩序,部分訪民被捕。而法院宣判後,警方拒讓家屬及律師接近記者區,冀父冀太榮接受訪問時,更被警員強行拉走,記者亦被拉開,場面一度混亂。

冀中星○五年在廣東東莞駕「摩的」(非法營運車)時遇上警方查車,遭七至八名治安隊員持鋼管暴打致終身殘廢,其後他多次上訪不果。今年七月廿日,冀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坐在輪椅上派發傳單及喊冤,其後他高舉雙手引爆炸藥,其左臂炸傷,一名警員輕傷。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