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酒後飆車致三死三傷的「5·26」重大交通事故案一審宣判,被告侯培慶被判監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侯培慶當庭表示上訴。去年五月廿六日,侯培慶酒後在深圳濱海大道,超速行駛撞上一輛比亞迪電動的士,司機和兩名乘客當場死亡。該案因曾被質疑肇事司機是「頂包」而受關注。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