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車內五小時摸身體
案情指,三十二歲被告拜敦(Paitoon Kruain)今年五月十七日在布吉國際機場接載了受害女乘客,將她禁錮車內近五小時,期間不斷在島上兜路。警方表示,受害人指拜敦聲稱的士後座有問題,要求她坐前座,並在駕駛時不斷觸摸她的身體,又試圖親吻她。受害人喝斥拜敦若不停手會用鞋子打他。直至的士汽油用盡,拜敦下車推車,受害人才得以逃脫。
警方憑受害人提供車牌號碼等資料拘捕拜敦,並控告他非禮、醉駕、濫藥等罪。法官原本打算判拜敦監禁廿六個月及罰款逾五千港元,但因拜敦屬初犯及認罪,獲准刑期減半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