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有八億元未能追回
包括高山在內的七人被控涉嫌控票據詐騙、挪用公款、合同詐騙、行賄等罪名出庭受審,涉案金額達二十八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據中新網報道,公訴機關指控,二○○○年至○四年間,李東哲、高山等以非法手段佔用二十六家公司存款,共計二十八億餘元,至今尚有逾八億元未能追回。
李東哲、李東虎所控制公司,累計貸款總額八億元,現時亦有二億餘元未追討。
此外,李東哲、李東虎等人還敲詐勒索額額公私財物,李東哲行賄情節特別嚴重,另藏利偉販毒數量較大,並容留他人吸毒等。據悉,今次高山外逃加拿大近八年、去年八月返國自首後,首次受審,庭審將於今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