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8億公款案 7人受審

【本報綜合報道】曾震動內地金融界的前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昨早在黑龍江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尚有八億元未能追回

包括高山在內的七人被控涉嫌控票據詐騙、挪用公款、合同詐騙、行賄等罪名出庭受審,涉案金額達二十八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據中新網報道,公訴機關指控,二○○○年至○四年間,李東哲、高山等以非法手段佔用二十六家公司存款,共計二十八億餘元,至今尚有逾八億元未能追回。

李東哲、李東虎所控制公司,累計貸款總額八億元,現時亦有二億餘元未追討。

此外,李東哲、李東虎等人還敲詐勒索額額公私財物,李東哲行賄情節特別嚴重,另藏利偉販毒數量較大,並容留他人吸毒等。據悉,今次高山外逃加拿大近八年、去年八月返國自首後,首次受審,庭審將於今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