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房姐」監三年 官不過問十億財源

【本報綜合報道】被稱為「房姐」的陝西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前副行長龔愛愛,昨被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裁定偽造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龔當庭未表示上訴。由於控罪未涉及其房產及資金來源,判決令輿論嘩然,網民普遍批評審判避重就輕,質疑或為保護幕後涉案官員。

法院判決書指出,龔愛愛在明知其有合法戶籍的情況下,仍然提供虛假訊息,通過公安為其在山西省辦理了兩個內容虛假的戶籍,並辦理了身份證;她又借在北京購買房產之機,花三十萬元人民幣為本人及其女兒非法購買北京戶籍。

助辦假證公安囚一年

法院認為,龔的行為破壞了國家戶籍管理制度,擾亂社會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因此判處她三年有期徒刑。日前庭審時曾否認控罪的龔愛愛,聽到判決結果後表情鎮定,當庭沒有表示上訴。而為龔辦理假戶籍的神木縣公安局警員張新堂,昨亦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他已表示會上訴。

龔愛愛被揭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擁有四十四項房產,總值近十億元人民幣,因此被網民冠以「房姐」之名,同時其所擁有多個戶籍也引發輿論嘩然。外界普遍關注她的巨額財產從何而來,但當局對龔控罪並未涉及房產及資金來源問題,法院昨更發布消息指未發現龔房產有違法問題。

而「房姐」判決昨亦引發輿論關注,網民紛紛批評避重就輕,質疑當局反腐不敢觸碰利益集團。更有人認為輕判「房姐」,或為保護其身後的官員。《北京青年報》則發表評論文章,敦促當局交代「房姐的房產為什麼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