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英國監獄近年人滿為患,不少法官定罪時均避免將疑犯判囚,可先保釋後審訊。即使部分罪犯被判囚終身,亦可於服刑一段時間後獲假釋外出。然而有謀殺犯假釋後再殺人,有受害者家屬怒批司法制度,指罪犯人權比無辜平民人權更高。
英國去年有逾六萬宗罪案,乃由獲准保釋的罪犯所犯,比率較前年高三成七,其中四萬二千多宗屬嚴重罪行;平均每七人便有一人涉嫌謀殺,每十分鐘就有一宗保釋犯所犯的案件。同時,亦有多名殺人犯獲假釋再度殺人,有死者家屬表示,如死囚服刑數年便獲假釋是浪費時間,指終身監禁便應要一輩子坐牢。
據英國《太陽報》的數據指,現有約一千九百名判囚終身的人,可在監察下於社區如常生活。歐洲人權法庭兩個月前指終身監禁有違人權,英國正尋求上訴。司法部亦回應指,當局正改革法例,假釋犯將接受首十二個月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