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作證摔嬰兇手求死

北京大興摔死兩歲女童案昨於北京開審,庭上兩名被告證供卻互相矛盾。被控涉摔死女童的韓磊指,以為摔的是購物車,「我當時確實不知道裏面有個女童」;但協助逃走的被告李明卻指,見到韓磊將女童高舉過頭頂摔地,控方更播出閉路電視片段。韓磊在最後陳述中求死,表示將盡全力賠償受害女童家屬。控方指韓手段殘暴,建議法官判韓死刑,李則被求處兩年徒刑。而無上庭的慘死女童父母,則透過律師向被告索賠二百七十二萬元人民幣。

該宗令人髮指的案件,昨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涉嫌故意殺人的韓磊進入法庭時戴上腳鐐,而受害女童父母並未到庭,僅派代表律師參加訴訟。韓當庭翻供,指以為摔的是購物車,覺得在大庭廣眾之下和女人打架很丟人,但女童母親態度不好激怒了他,「從來沒有想過要去傷害誰,更何況是造成一個孩子的死亡。」

與另一被告證供矛盾

涉嫌窩藏的李明供稱,當時看到婦女及嬰兒車,並看到韓毆打婦女,「像瘋了一樣將孩子高舉過頭摔在地上」,要下車勸架已來不及。庭上又首次播放案發現場一家餐館的閉路電視畫面,可見韓磊衝向嬰兒車直接抓起女童摔在地上,並掙脫途人逃走,韓最終承認片段屬實。

控方表示,韓僅因口角之爭對幼童施暴,手段殘暴,情節極其惡劣,加上韓屬於積犯,具有明顯的社會危害性,建議法院對其判處死刑,而另一被告李明蓄意協助他人逃匿,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刑事責任,求處兩年徒刑。審訊經三小時後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韓於最後陳述中向受害人家屬道歉,表示願接受法律對他的一切判決,並盡全力賠償。「不知道還有甚麼能救贖我的方式,只有死,才能解脫我的痛苦」,又稱「以前我不知道最嚴厲的懲罰是甚麼,現在我知道了,是無時無刻都在折磨我的良心上的悔恨。」

死者父母索賠272萬

原告人代表律師透露,原告主張依法處理,要求經濟賠償二百七十二萬元人民幣,包括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喪葬費及醫療費等。案發於七月廿三日晚,被告人韓磊及李明因泊車問題與年輕母親發生爭執,滿身酒氣的韓將婦人兩歲十個月大的女兒高舉過頭再狠摔在地,致女童重傷不治。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