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市原副市長張勝濤被控受賄,昨被河南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十五年。法院審理查明,張在先後擔任多個鄉、縣領導和安陽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百餘人賄賂,協助工程建築、融資,以及人事晉升等,受賄金額超過一千四百萬元人民幣,但因其坦白認罪和積極退贓,並檢舉他人有功,故予以輕判。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