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及人民檢察院昨對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入罪標準,及公訴條件作解釋,指在互聯網上同一誹謗信息點擊率達到五千次,或者被轉發達到五百次,而造成事件中有近親失常或自殺自殘等後果,將按情節嚴重處理。按內地法律,誹謗罪成可判處三年徒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