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北京通州一名女子,去年九月初因五歲姪仔小勇不聽管教,一怒下淋油點火將小勇燒至全身三成皮膚受傷。通州法院前日一審宣判,女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被告稱姪仔燒傷與自己無關,當庭表示會上訴。
被告姓祁,在去年九月中供稱時指,自己與小勇兩家人同住在通州區台湖鎮的一個院子中,事發當日,她發現小勇拿打火機點發泡膠玩火,出言阻止及搶走其打火機,但小勇不從及出言侮辱,她一怒下向其淋油及點火,致其被燒傷,小勇隨後向爸爸求救。
通州法院今年六月開庭時,祁翻供不認罪,指早前是用刑逼供,堅稱自己不知道小勇如何被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