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梁姓男子得悉本港油價便宜,自一○年起多次幫人開船到香港加油獲利,每次都被本港警方遣返深圳,頭四次僅受行政處罰。五月中梁重施故技時再被遣返,惟據規定偷越邊境三次已屬「情節嚴重」,法院近日以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梁拘役五個月及罰款一千元人民幣。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