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受審稱遭三度雞姦逼供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永康市江南街道工作委員會前書記呂子江,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及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本月四日在金華市中級法院二審被判囚十六年。惟案件最惹人矚目是,呂上月曾在庭上聲稱被刑訊逼供,慘被掌摑二千多下,甚至雞姦三次。

四十九歲的呂子江被指在一○年任江南街道農房改造領導小組組長時,藉農房改造工程受賄一百零五萬元。此外,又涉五度以公務出差等名義報銷自己和家人的旅費,貪污公款六萬多元。呂另涉私藏步槍和三千七百多發子彈。

去年十二月,呂一審被判監十六年,惟他不服提出上訴。上月十五日,呂二審時在庭上爆料:「為拿到他們想要的所謂證據,紀委、檢察院、反恐武警一口氣打了我二千多個耳光!」又把他綁在床上六天,對他拳打腳踢。呂在陳述案件時又說:「紀委和檢察院指使不明身份社會人員,用電警棍把我電暈,強行對我雞姦!持續了三次!」他曾為此絕食一百七十多日。

惟檢方解釋,呂之所以被綁在床上,是因他不配合治療,且醫院是採取病人專用的護腕方式固定治療。檢方亦否認呂遭雞姦、掌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