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共中央前日公布兩部制訂黨紀黨規的新指引《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官媒指此舉是中共首次擁有「黨內立法法」,有助解決地方黨委「紅頭文件」(黨委作出的決定)口徑不一等情況;惟外界卻擔憂此舉會造成黨法大於國法。
官方傳媒報道,長期以來,一些地方黨委隨意制訂「紅頭文件」,出現同黨的方針政策、同法律法規不一致現象,或者文件之間相互「打架」等問題。而這兩部「黨內立法法」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報送備案及審查作出了全面規定。
報道指,「黨內立法法」對推動黨的制度化與民主執政意義重大,有助規範和清理「紅頭文件」以及解決「打架」現象。外界則擔憂此舉會演變成以黨紀代替國法,讓黨法高於國法。有網民質疑,「黨內法規」容易誤解凌駕憲法和法律之上,因此不應稱「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