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起淮透露,一般航空公司在接獲恐嚇訊息後,值班人員會逐級上報至地區民航管理部門指揮中心,再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如航班已起飛,公安部會即時追查訊息來源,並通報機組人員後再派警員赴現場。當航班返航或迫降後,由防爆人員入機內疏散乘客及進行排查。
航空公司損失大 處罰偏輕
張又指,航班返航或迫降對航空公司造成莫大損失,當中包括航油損失、飛機租賃費、機場跑道費及乘客賠償等。據刑法規定,發布航班炸彈訊息者一般被判監五年,而被司法部認定造成嚴重後果,可被判監十五年。惟張指現時同類型肇事者處罰偏輕,僅被行政拘留或罰款,呼籲應加重刑罰以打擊恐嚇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