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12年 五被告終無罪

於○一年轟動全國的福建福清紀委爆炸案,昨正式告終。五名被告經歷十二年冤獄生涯後,獲福建省高院裁定無罪,當庭釋放。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局需向五名被告致歉,並按規定予以國家賠償。內地法律界對判決表示歡迎,但案中被告家屬及律師仍遭當局打壓,促各界持續關注。

福建省高院昨晨公開終審宣判,開庭前大批警員在法院外巡邏,氣氛緊張。法院審理認為,檢方證據不能相互印證,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疑點,無法得出上訴人陳科雲、吳昌龍實施爆炸犯罪的結論,也無法得出杜捷生、談敏華非法提供爆炸物,以及謝清作偽證的結論,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上述五人無罪釋放。

手提袋藏爆炸器 司機慘死

案發於○一年六月廿四日,福清市紀委辦公樓信訪接待室門外,有內藏爆炸裝置的手提袋爆炸,市紀委司機吳章雄當場身亡。警方在一個月之後,先後逮捕了陳科雲、吳昌龍,懷疑他們二人因為私仇犯案,至於杜捷生、談敏華以及謝清因協助二人而被捕。

案件○四年一審,陳及吳二人被判處死緩,但因疑點甚多,○五年發回重審,惟○六年福州市中院仍作出有罪判決。吳昌龍等人同年十月上訴,案件前年再開庭審理,福建省高院昨日終審。期間,吳章雄妻子曾向外界指兇手另有其人,更疑為市紀委內部人員,但詳情至今不明。

被嚴刑逼供 喊冤受打壓

由於吳昌龍等人曾指遭警方嚴刑逼供,家屬十二年來通過各種渠道喊冤。其中吳昌龍姊姊吳華英更透過網絡,發起冤案維權活動,○八年因與兩名網民,聲援疑遭警員輪姦致死的嚴曉玲案,被判囚一年。

吳華英事後繼續為弟弟喊冤,屢遭當局打壓,廣受內地維權網民關注。

曾為吳華英辯護的維權律師劉曉原昨天在微博表示,爆炸案當中前後十多名的辯護律師,部分遭到福建當局的打壓,他直斥「遲來正義非正義」,認為各界人士不應該就因為此案而對司法體制過分樂觀。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