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昨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水平,平均增幅接近兩成。廣州市的最低工資由每月一千三百元人民幣,調高至一千五百五十元,並將市內以往最低工資水平較低的地區,按類別統一至相同水平。至於深圳市則另按條例,最低月薪為一千六百元。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同日亦正式實施,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如果低於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經責令仍逾期未補足差額,將面臨按照應付金額的五成至一倍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