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備受全國關注的「死刑保證書」案日前重審,疑犯李懷亮被羈押十一年後無罪釋放。○一年河南平頂山市一名十三歲女童被姦殺,李被認定是疑犯,先後判刑十五年、死刑及死緩,均因證據不足撤銷。期間更爆出受害人家屬向法院保證只要重判李懷亮,就承諾不再上訪,受害人家屬與法院「條件說」曝光後引起廣泛關注。
平頂山市葉縣鄧李鄉灣李村十三歲女童郭小紅,在○一年八月慘被姦殺,當時卅六歲的李懷亮被視為疑犯拘押,自○三年起先後被六次審判,分別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及死緩,後來因證據不足而撤銷。
案件於前日再次審理,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李無罪,當庭釋放。
而案件審理期間,受害者家屬被爆與法院之間涉「交換條件」,一二年網上流傳一份「死刑保證書」,爆出死者父母以「不再上訪」向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換取判處李死刑或無期徒刑。平頂山中院回應指,該保證書僅為受害人家屬的單方面訴求,不是法院判決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