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癌女童捐器官遺愛人間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一名罹患腦癌的十一歲女童日前因不敵病魔逝世,其父母在女兒昏迷之時,簽了器官捐獻志願書,願意將女兒包括心臟、皮膚、眼角膜在內十個器官組織捐獻出來,為至少四名病患者帶來新希望。女童遺愛人間感動各界。

去年三月,一覺醒來的女童郭旭妮突然斜視,到醫院檢查後發現罹患惡性腦癌,腫瘤緊壓住神經。旭妮做了手術後雖有好轉,但其後又急劇惡化,直到上周五離開人世。其父母雖傷心欲絕,仍決定履行承諾,將旭妮的器官捐出。「妮妮沒有走,她的器官以另一種形式活在這個世界上,她還在這兒。」他們希望捐出器官可為其他患者重燃希望,旭妮在天之靈也會覺得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