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開戰 解放軍新規嚴治違法兵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持續與周邊國家發生領海主權爭議的敏感時刻,解放軍發布戰時抗命偵辦準則;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與解放軍總政治部修訂頒發的「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今起在全軍實施。主要針對戰時軍人違法行為,包括發表叛國言論、叛逃投敵、謊報軍情等。有分析指,軍方為準備開戰而整肅軍紀。

向敵人投降可囚終身

《解放軍報》昨日在第六版全版刊發該份《規定》,其中在叛逃罪方面,規定指出因反對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出逃、攜帶軍事秘密出境不歸、申請政治避難、叛逃敵方與發表叛國言論等行為者,應當被立案調查。而涉嫌投降敵人的,在戰場上貪生怕死,自動放下武器投降的亦應予立案,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規定》也提及非法出售軍隊房地產和戰時掠奪居民財物等貪污腐敗行為,另外也涵蓋了虐待部屬和遺棄傷病軍人等罪行,包括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價值三十萬元以上人員將被立案。而《規定》的適用範圍,包括解放軍與武警部隊現役軍官與學員,也包括文職幹部。

消息引起輿論關注,網民紛紛議論《規定》出台時機敏感。亦有分析認為,軍方或是為開戰作準備,故戰前明令整肅軍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