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人買凶宅台賣家賠款拘留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竹市一名范姓男子年前以四百卅萬元新台幣(約一百一十萬港元)買新屋作為結婚住所,未料裝修期間獲悉住所是凶宅,令其婚事受阻,遂入稟控告賣家欺詐。新竹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撤銷買賣合約,賣家因詐騙罪被判拘留五十日、緩刑兩年,另向范賠償五百七十三萬元新台幣(約一百五十萬港元)。

鄰居告知新業主

判決指出,林姓賣家前年以低於市價出售住所時,在物業現況說明書上填寫並未發生過非自然身故事件。范睇樓後以為執到寶,故在一個月內向銀行貸款、簽訂買賣合約,並花費近一百萬元新台幣(約廿六萬港元)裝修。

豈料鄰居在裝修期間告知范,賣家女兒多年前在屋內燒炭自殺身亡,范向警方證實事件,遂怒告林欺詐。林作供時辯稱,已淡忘女兒自殺的事,應不符合「非自然身故」。范不敢帶未婚妻入住,婚事亦一直拖延至今;法官裁定賣家刻意隱瞞故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