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惠州早前被救的十三名被拐賣嬰童,因曾被轉賣五次之多,警方表示尋親線索已中斷,他們可能再也見不到親生父母。內地法律規定,被救的嬰童不是孤兒或棄嬰,不能被收養,只可留在福利院或寄養家庭生活。
福利院負責人稱,雖然每名被救嬰童每月有約一萬元的代養經費,但為照顧他們已經入不敷支,希望社會大眾可捐款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