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法是權貴的工具,百姓的夢魘。前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杰被假釋出獄引發軒然大波。網民調查發現,全國被判刑的省部級貪官除個別被執行死刑,絕大部分都獲得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而且比例遠遠高於普通罪犯。如此「潛規則」使貪官坐牢如同度假,根本沒有阻嚇力。
類似情況在官場屢見不鮮,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前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相繼保外就醫,重獲自由。很多涉案金額巨大的貪官則以檢舉立功為名,被判處死緩後在監獄中呆上幾年再改判無期徒刑,然後賄賂獄方,以保外就醫方式逍遙法外。官員貪腐的風險愈來愈小,收益卻愈來愈大,難怪官場貪腐之風愈刮愈猛,根本不可遏制。
此外,假釋和減刑也是貪官們逃脫牢籠的捷徑。原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在獄中撰寫《中國經濟新思考》一書後不久,出獄便當上了中海油總公司研究員;曾與百多位女子有染的原湖北天門市委書記張二江,在獄中先後出版四本著作,獲重大立功獎勵,兩次減刑共計三年六個月。出書立傳也可減刑,在世界法治史上堪稱天方夜譚,貪官們欲減之罪,何患無詞。
更有甚者,廣東江門市原常務副市長林崇中因貪腐罪名被判入獄十年,他竟買通看守所所長、教導員、法醫等人,堂而皇之保外就醫。當局慎殺少殺的政策,已成為貪官們的免死金牌,而減刑與保外就醫則成為貪官逍遙法外的通行證。
近年來,當局不斷加大反腐力度,也抓捕了一大批貪官。每次媒體披露貪官被判刑的消息之後,平民百姓都相當興奮,認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未免太過樂觀了。貪官們表面被判了刑,但在監獄中好吃好喝,過不了多久便堂而皇之地逍遙法外。所以,百姓不僅要關注貪官判了幾年刑,更應當關注其實際會坐幾年牢,關注在對他執行刑罰中可能出現的腐敗問題。正義不僅要在判決中體現,也應當在執行中體現。
事實上,司法庇護貪官在內地已成為潛規則。早前各地連續出台多項規定,嚴控房屋查詢,相當於給貪官們提供了拒絕百姓監督的保護傘。在官員財產公示潮流難以逆轉的背景下,當局此舉無異於倒行逆施,實在是愚不可及。再譬如,最高法院調整了貪污賄賂犯罪的起刑點,將五千元標準往上提,對五千元以下不予追究刑責,這相當於莊子所言的「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的翻版。中共第五代聲稱要將權力關進籠子,結果被關進籠子的卻是百姓,貪官們照樣可以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