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背後,往往是必然;慘劇背後,往往是人禍。春節未到,亂象頻仍,河南省發生煙花運輸車爆炸致使橋樑崩塌事故,死傷枕藉。慘劇揭出多個問題,一是當局對爆炸品的監管形同虛設;二是崩塌的大橋疑似豆腐渣工程;三是組織救援混亂。在維穩壓倒一切之下,令人擔心今次事件最終又是不了了之,老百姓又是白白犧牲。
當局初步證實,是一輛滿載煙花爆竹的貨車突然爆炸,而貨車沒有合法運輸手續,是以「百貨」的名義發貨,換言之,這是一起典型的責任事件。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是專用車,而且要事先得到公安機關批准。然而,由於負責危險品運輸監管的部門眾多,包括交通、公安、工商、安監、供銷社等,表面上誰都能管,實際上誰都不管,最終是「無王管」。新春將至,全國對爆竹煙花需求大增,這類貨車走遍全國,如同計時炸彈隨時引爆,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為事故埋下了禍根。
不過,煙花爆竹雖有危險性,但畢竟不是真正的炸藥,竟然輕易將一座看似固若金湯的橋樑炸得四分五裂,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以八十年歷史的錢塘江大橋為例,抗日戰爭期間及國民政府潰退台灣前,三次炸橋,均不成功。如今河南這座橋一炸就塌,說明橋本身質量很成問題。事實上,現場斷橋外露的鋼筋又小又幼,斷口整齊,明顯是豆腐渣工程。難怪有人懷疑,不是煙花爆炸致橋樑崩塌,而是橋樑崩塌引爆了煙花,這並非沒有道理。
面對種種質疑,官方引述專家稱,煙花爆竹爆炸威力強大,足以炸塌橋樑云云。信不信由你,反正老百姓就是不信。正如有網民調侃,天朝之下,風也能吹塌一座橋,人胖了超重也能壓塌一座橋,爆竹炸塌一座橋一點也不稀奇。
最莫名其妙的是,當局至今搞不清死傷人數,央視最早報道二十六人死亡,河南當局先說死亡不足十人,後來又說死亡十一人,並指央視報道「不負責任」,而新華社則說死了十人。當局在死亡數字上捉迷藏,除了隱瞞真相的慣性使然,也令人質疑現場指揮混亂,這只會影響救援效率,增加死亡率。
猶記得,前年貴州福泉市曾發生裝載炸藥的貨車爆炸事件,時任公安部長孟建柱誓言加強對爆炸品運輸管理,如今孟建柱已升官,但爆炸慘劇依然不斷重演。安全事故無日無之,根本都是人禍所致,都是貪污腐敗所致,難為官老爺還說甚麼「多難興邦」,如果死的是他們的親人,還會這麼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