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東莞發生奪命車禍,網上消息指,一輛搭載三名港人的七人車早前駛經虎門鎮時,遭一輛由台商駕駛的寶馬車攔腰撞擊,其中一名港人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台商司機事後證實涉醉駕及超速駕駛,未料交通責任認定書指七人車司機未避讓直行車輛,故與肇事司機平分事故責任。死傷者家屬批評判決不公,懷疑交警包庇台商及司機,促政府嚴查。
消息指出,事發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姓麥男子駕七人車前往深圳,接載三名香港友人到東莞,當車輛駛經虎門金寧路左轉時,不料被一輛前方急駛而至的寶馬車攔腰撞上。七人車衝出馬路駛上路邊,其中一名港人被拋出車外死亡,另有三人受傷,寶馬車內兩人無恙。
警方為台商寶馬車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超標,而寶馬車當時車速約九十三公里。不過,虎門交警大隊早前開出的交通責任認定書,認為麥因未避讓直行車輛,與台商司機平分事故責任。麥表示,責任認定書判決不合理,質疑警方存心包庇台商,並透過網上發貼將事件曝光,望引起當局正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