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元旦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深圳市民到美國等境外地方生育二胎亦屬超生,應予處罰。按去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超生一胎至少要罰廿二萬元人民幣。此外,未婚生子同屬超生,同樣要交超生罰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