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傳媒報道,豐寧縣教體局本月十二日向所有學校發通知,要求在十四日前需完成「一幫一」的扶貧工作,意即每位教師需捐出五百元幫扶一個貧困家庭。
標明收現金 禁油米代替
但通告明令只收現金,不能以油米麵等來代替;未繳款的教師由學校代墊,再從其年終獎金扣除。記者佯裝教師家屬致電教體局,從職員口中親證此事。在對話中,職員更暗示拒不交款者「以後怎麼發展誰也沒說」。
該縣新聞辦公室主任焦春江回應指,捐助是基於個人自願,且僅限國家公職人員,教體局相關通知未經縣政府批准。縣宣傳部則表示,教體局片面、錯誤地理解扶貧工作「自願原則」精神和政策。縣委、縣政府已責令教體局根據當事人意願,保留或退還所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