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高法院昨切割式判決二次金改案中的元大併復華部分,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被依貪污罪判刑十年,扁妻吳淑珍被判刑八年;兩人貪污所得的兩億元新台幣(約五千三百萬港元)需追繳沒收。最高法院也將二次金改案中的國泰併世華部分,及扁子陳致中夫婦被控洗錢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