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前交通運輸廳廳長董永安在擔任公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逾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的財物。當地法院前日作出裁決,以受賄罪判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董表示不會上訴。董永安是河南省第四名因貪腐違紀而下台的交通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