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發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享有簽證及居留便利通知,包括需多次臨時出入境,可辦理五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過一百八十日的簽證;若需在中國工作或長期居留,可辦理工作簽證或二至五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件;符合辦理永久居留條件,更可申請辦理永久居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