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收到推銷電話,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即時掛斷。不過,英國一名不堪經常被此騷擾的男子,卻採取另類手法對付,他將對話錄下,然後向打出推銷電話的市場推廣公司發出「每被浪費一分鐘就收十英鎊(約一百二十五港元)」的帳單。在對方不予理睬之後,該男子早前入稟小額錢債法院並成功索償。此案例一出,或令更多人就此索償。
五十三歲的赫爾曼(Richard Herman)是一間電話錄音器材公司的東主,他早前經常收到游說他買保險的推銷電話,他和家人都受莫大困擾。不勝其煩之下,赫爾曼決定將對話錄下來,並在對方再次致電之後向他們發出帳單,追討因收聽推銷電話浪費時間所造成的損失,並同時將錄音傳送給對方,但未獲理會。
赫爾曼遂在今年七月中入稟當地的小額錢債法院,並在入稟狀列明:「帳單(列明的金額)是為了收聽推銷電話所用的時間、電話損耗及電力。」赫爾曼其後獲法院判處勝訴,涉事的市場推廣公司,同意就向赫爾曼致電的十九分鐘半以及堂費,共支付二百二十鎊(約二千七百五十港元)作賠償。
赫爾曼最近設立網站及拍攝短片,希望能幫助同受困擾的苦主,其中他在網站更展示向推銷電話公司發送的信件範例,讓公眾參考。
對於英國出現成功向推銷電話公司索償的案例,本港律師黃國桐表示,香港與英國法例相同,故受推銷電話滋擾的人能以相同方法入稟索償。不過,香港至今未曾出現如此案例。他又指索償者入稟前,亦應先考慮自己是否對相關公司作出足夠通知、得到充足證據,以及視乎滋擾的嚴重性。
1 持續聆聽以便得悉對方的公司名稱。
2 對他們說:「如果你再致電給我的話,我會每分鐘收取10英鎊。」
3 為確保有證據在手,將對話錄音。
4 如果再收到同類電話,聽聽他們屬於哪一間公司。
5 向他們發出帳單。
6 入稟小額錢債法院。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