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遭四警官侵吞 渝查打黑贓款流向

【本報綜合報道】包庇薄谷開來的前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等四名公安系統高層,前日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刑五至十一年徒刑後,內地傳媒報道,重慶當局現正準備以公檢法聯合工作組的形式,對郭維國等人重慶打黑期間參與偵查和財產刑(刑法規定的財產刑有兩種:罰金刑和沒收財產刑)執行的重要案件進行重新梳理,以免有人貪贓枉法。

內地《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重慶政法系統、涉黑案人員家屬等多方消息指,由於郭維國等人均曾在重慶打黑行動中擔任要職,故當局計劃以公檢法聯合工作組的形式,重新梳理案件。目前,涉案人員的家屬和工作組基本能維持日常溝通,但還未啟動正式的申訴或資產退還程序。

多已拍賣 未依法處理

報道指出,重慶打黑期間偵破的多宗涉黑案件均有爭議,其中富商黎強在○九年被指涉黑獲刑廿年,黎氏夫婦及其公司合共被罰三千七百多萬元人民幣,黎的多項產業亦被凍結或被政府接管拍賣。為黎家提供法律諮詢的上海律師斯偉江直指,黎的大量資產未嚴格按法定程序執行。

但內地多名律師指出,由於部分涉黑案中資產經法院宣判後已被拍賣,部分則被重慶市國資集團託管,故要追溯清楚涉黑案資產的具體去向有難度。但報道指,現已有兩宗涉黑案件提出申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