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務部斥《壹週刊》失實

【駐台記者包克明報道】台灣《壹週刊》報道失實,被當地法務部駁斥。《台壹》月前指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涉及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弊案,昨日公布高雄地檢署調查結果,確認《台壹》報道內容與事實不符,澄清王啟明完全與弊案無關。

《台壹》報道稱,林益世地勇公司擬續約承包處理中鋼公司爐渣廢料工程,向負責人索賄未果,王啟明涉指示高雄市環保局對地勇公司做出斷料處分。台灣高檢署針對《台壹》報道,指示高雄地檢署立案調查表示,王啟明因接獲民眾檢舉地勇公司涉污染環境,將檢舉資料交予環保局,並與環保局至現場會勘,行為絕無不法與不當。

當局查明後,發現報道絕非事實,損害相關人士的聲譽。月前王啟明已要求《台壹》道歉,更入稟控告《台壹》社長裴偉、總編輯與記者等人涉妨害名譽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