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告台《壹週刊》

【駐台記者包克明報道】台灣《壹週刊》因涉不實報道並無發澄清聲明捱告,該刊因報道暗指副總統吳敦義與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有關,並無按要求刊登澄清聲明,昨被吳委託律師正式向士林法院起訴,要《台壹》刊登澄清函恢復其名譽。

七月十八日出版的《台壹》,以「林益世案延燒,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新台幣一千萬元」為標題,報道暗指吳與林益世案有關。吳於雜誌出刊後,即委託律師澄清駁斥《台壹》不實爆料,並發函要《台壹》以合理篇幅刊登澄清函全文。吳的代表律師強調,吳敦義因《台壹》未刊登澄清函,遂決定訴諸司法以維護名譽。

另外,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針對最新一期《台壹》報道,指他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及一宗企業工程弊案,昨發出聲明駁斥《台壹》報道不實,是毫無根據且子虛烏有;而名嘴相關評論也是不負責任的言論,已經造成他名譽嚴重受損,並由律師代表控告《台壹》記者及名嘴涉刑事妨害名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