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原政協委員黎慶洪涉黑案,昨在貴陽市小河區法院一審宣判。黎被指自九九年起,糾集廿多人組成同心會,非法經營礦業、賭場等生意,並以暴力、威嚇等手段進行犯罪活動。他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等罪,被判監十五年,罰款十萬元人民幣,其餘四十九名被告分別被判刑十四年至六個月不等。(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