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將作為地方領導官員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文件亦提出整頓食品安全的階段性目標,計劃在三年時間內,嚴懲有關違法犯罪,解決突出食安問題。(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