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放大鏡:穗擬立法禁未成年人紋身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團市委社區與權益工作部部長彭嶇日前透露,愈來愈多青少年整形和紋身,對他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造成扭曲,《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擬倣效台灣立法禁止機構為未成年人整容和紋身,相關規定年內報呈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規定》中提到,現今整形呈年輕化趨勢,對發育中青少年影響嚴重,但內地廣東省目前沒相關立法規定,故可能倣效台灣,凡商業替未成人紋身或穿洞,最高可判刑三年,家長並可要求業者賠償,並負責激光去除紋身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