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准繼續工作
二十歲的西蒙斯(Eric Simons)就讀伊利諾伊州大學,去年與同學獲一間鼓勵網上創業的公司撥款約十五萬港元,到AOL的加州帕洛阿爾托總部開發網站,讓教師交流和分享教學計劃。四個月的期限過去,資金亦已用完,惟項目仍未完成。雖然同學紛紛決定離開,西蒙斯卻選擇留下,繼續未完的工作。
由於租不起其他地方,西蒙斯偷偷在總部內一處隱蔽地方用三張梳化屈蛇過夜,每朝則趁其他員工上班前到健身室洗澡,然後享用免費早餐。待其他職員全部離開,他便會回去梳化睡覺。
警衞起初以為他只是在加班,兩個月後才發覺他「屈蛇」。AOL事後仍准他到辦公室繼續工作,但禁止前往其他樓層,且每日收工後要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