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輾小悅悅兩次 司機受審

【本報記者佛山傳真】引發全國震動的佛山十八途人見死不救小悅悅事件昨日開審,案中被告胡軍,昨首先在佛山南海區人民法院接受審訊,庭上播出胡軍去年十月十三日在佛山肇事當天,開着小貨車輾過小悅悅的片段時,慚愧地低頭不忍觀看,雙肩微微聳動,似為當天犯下罪行,激動飲泣;胡軍又稱,很想對小悅悅家人再說一次對不起。案件昨審訊完畢,擇日再判。

廿四歲被告胡軍,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三日傍晚,於廣佛五金城,開車兩次輾過年僅兩歲女童小悅悅,控方雖指事發時下雨且天色昏暗,相信胡軍並沒有看清楚小悅悅,才將她撞倒,但胡軍撞倒人後如果有下車查看,相信小悅悅有可能獲救,故認為胡軍所犯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將會判囚三至七年。

但胡軍的辯護律師李旺東則認為五金城內人車暢旺,應屬於公共道路,胡軍當時在人流複雜的「公共道路」內開車而撞倒小悅悅,故應屬交通肇事導致他人死亡罪,不認為胡軍所犯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應在三年或以下。

悅悅父母沒出庭旁聽

案件昨午二時半開庭,小悅悅的父母都沒有到庭,只有小悅悅的兩名男親屬到庭旁聽,二人於散庭後都不發表意見,二人只稱相信會得到公平審判。而胡軍那方,沒有親友到場。胡軍在庭上先後三次向小悅悅的家人說對不起,又稱事件對佛山影響很大,感到不安,最後,他說自己的女兒已一歲半,深明為人父母的憂慮,肇事至今,他都沒有再見過女兒一面。

至於另一名開車輾過小悅悅的司機,目前是保釋候審,聆訊日期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