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東莞市紀委上周五通報,去年因強姦案被警方帶走的前東莞虎門交通分局局長黃平,涉嫌貪污及自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案情指,黃平擔任常平交通分局和虎門交通分局局長期間,擅自侵吞約一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交通罰款,分贓後私吞逾五十萬元,其餘發給七名下屬。
東莞市紀委指黃平還在辦公室設立小金庫,並將廿五萬元國有資產以年終獎名義分給下屬。黃還收受約八萬元,向訊息公司提供船舶數據資料及代辦道路經營許可證等,全案仍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