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自殺彈案官民賠償有別

【本報綜合報道】造成四死十六傷的雲南昭通巧家縣人肉炸彈抗議強拆案,被揭疑因賠償有差別引起爭議。有網民指,引爆炸藥身亡的拆遷戶母子,僅獲當局賠償三萬元(人民幣‧下同),而另一遇難國土局公務員則獲賠安葬費逾六十萬,並安排其家屬在國土局工作,或直接給一百六十萬補償費。

拆遷戶不滿引爆炸彈20死傷

本月十日上午,巧家縣白鶴灘鎮有拆遷戶疑因拆遷徵地補償問題,在當地社區服務大樓大廳的補償簽字現場引爆炸彈,造成四死十六傷的慘劇。對於網民指控賠償不公情況,網民直斥當局處理不公。而巧家縣有關部門否認有關傳聞,指目前補賠問題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另外,更有媒體質疑當局企圖掩飾這宗案件的內情,官方媒體起初指,是一名李姓女子因不滿拆遷引發自殺式爆炸,但數日後當地公安局長又指疑犯是另一名叫趙登用的男子所為,指他因性情孤僻而報復社會,其後疑兇遺體也被勒令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