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曾痛斥「死三次還不夠」

【本報綜合報道】賴昌星在遠華走私案被揭發之後,九九年八月攜妻兒經香港逃至加拿大。自此中加兩國就遣返賴昌星進行長達十二年角力,直至去年七月賴才被遣返中國。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曾斥,賴罪行嚴重,「死三次還不夠」,中國同意在他遣返後不對他判處死刑,「這已是最大的讓步」。

小學未畢業 經香港逃加國

現年五十四歲的賴昌星生於福建晉江,幼時家境貧窮,他小學沒有畢業就外出打工,曾當過農民工,後靠聰明勤力「闖出天下」。賴九一年遷居香港,九四年創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其後開始大規模走私。遠華走私案爆發後,賴於九九年在香港以旅遊名義潛逃到加拿大,隨後港府宣布取消其香港居民身份。

根據國際公約,由於加拿大沒有死刑,要將賴昌星遣返,中國必須保證不處死賴。○一年,當時的總理朱鎔基承諾不會對賴判死,但賴則繼續透過層層訴訟,表明不相信中國政府。至去年七月中,賴被遣返中國。

而值得留意的是,在九十年代中賴昌星犯案期間,當時的福建省委書記和副書記,分別為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和賀國強;而直至遠華走私案被揭發,負責主理查辦的人,就是當年出任福建省長的習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