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商賣活海鮮捱告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維珍尼亞州一連鎖華人超市因賣活海鮮,涉違反野生動物法,兩經理被以重罪逮捕,本周提堂。華人顧客商家反彈,稱「海鮮怎能不賣鮮」,認為中華飲食文化被過時法律打壓,掀起中西飲食文化大戰。

案件緣於一年前,維州費爾法克斯縣有動物權益分子舉報,指「大中華超市」違法出售海鮮。漁農部門去年三月派出探員假扮顧客,多次購買寬嘴鱸魚、巴西龜等活海產和動物經數周調查後,正式以重罪拘捕兩名超市經理。當局又檢走大批海產和動物,包括寬嘴鱸魚、巴西龜、小龍蝦、牛蛙、水魚和黃鱔,指超市販賣這些活海產,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

超市抗爭 望推動修例

兩名經理被捕時嚇呆了,其中一姓金經理指,在超市任職四年,從未遇過這種事。他稱,曾對警員說自己因賣魚被捕,對方亦大感驚訝。維州將野生動物定義為非家畜動物,雖然大中華超市售賣的並非瀕危動物,但許多都屬野生動物。漁農官員稱,當野生動物被商業化,其數量亦會減少,並舉象牙和鯨魚作例子。

但金經理指所賣的動物都是飼養而來,他稱將抗爭到底,希望推動修改維州的野生動物法。辯方律師亦指,販賣飼養的海產並無問題:「華人喜歡吃黃鱔,這是他們飲食文化的一部分,就如俄羅斯人喜歡吃魚子醬。」

「哪有龍蝦不是賣活的?」

大中華超市位於馬里蘭州分店的員工亦表示,「海產本來就是賣新鮮的,哪有龍蝦不是賣活的?」亦有華人顧客表示,如超市不准賣野生活魚,為何餐廳可賣野牛漢堡,電視能介紹食野味?案件將於本周提堂,因大中華超市是華盛頓地區的大型連鎖超市,案件將為賣活海鮮是否違法立下先例,或者對其他零售商造成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