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全國人大會議昨開始審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報告(兩高報告)。最高檢察長曹建明表示,內地檢察機關去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一萬八千四百多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官員達二千五百多人,包括七名省部級官員。而未來立案前,將會評估有否激化社會矛盾的風險。
曹建明表示,去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逾三萬二千五百件,涉及四萬四千多人,比前年增加百分之一,其中貪污賄賂大案一萬八千四百多宗,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超過二千五百人,包括七名省部級官員。
曹建明稱,檢察院已建立一套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在擬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等決定時,評估是否可能引發或激化矛盾。而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亦指,法院工作仍有不足地方,當中包括部分法院判案時,沒有充分考慮社會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