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深圳一名貪靚美少女,到影樓拍寫真留倩影,豈料疑因使用問題化妝品,致患嚴重皮膚炎,慘變爛面,幾乎永久破相。涉事影樓事後拒認責任,但未能出示正規入貨證明,提供化妝品亦無批號等資料,疑為山寨貨。
廿一歲的黃小姐上月以四百多元人民幣拍寫真,使用影樓提供的化妝品。翌日即臉部又紅又癢,十多天後,病情更趨嚴重,因皮膚紅腫流膿入院。醫生診斷為接觸性皮膚過敏,是接觸化妝品所致,醫藥費花了四千多元。
黃小姐自感從無皮膚過敏問題,認為是影樓化妝品肇禍,上周在記者陪同下,赴影樓對質。店方強調出於道義,僅願賠一千元,並稱化妝品是透過快遞採購,記者則發現影樓的粉底並無批號、使用方法等資料。有律師表示,影樓應對化妝品的安全提供證明,黃小姐可提出民事索償。